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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主人認識至今,最大的改變就是懂得低頭,把禮貌說出來。剛開始,我做錯事情會很懊惱很自責,以為主人應該明白我已經很難過在反省了,為什麼還要為難我說出口道歉?爭執了幾次之後我妥協了,只要是我不對,我一定馬上說對不起,ㄧ說完,他是馬上就沒事的人。當然他做錯事的時候也一樣。

當時還不知道這是很多台灣人的習慣。有一次朋友來訪住我家,早上我不小心將主人設定的鬧鐘給按掉了害他遲到,主人非常生氣,我馬上跟他撒嬌說對不起啊,他沒多久就氣消了,但我的台灣朋友非常的驚訝,覺得為什麼我要這麼卑微。我跟她說就明明是我錯了,說對不起是應該的啊。她聽一聽也覺得有道理,但就是不服氣。我才發現我們台灣人,自尊心很強,真的不容易跟別人低頭道歉。

這種能屈能伸的禮貌,就像是容易配合別人唱歌的旋律,運用到日本社會每個場合,都非常好用。因為他們將很多事情都設定成一套規則、ㄧ套共識標準。ㄧ旦熟悉了,就不容易有挫折。當然沒犯錯時也不需要亂討好,記得要不卑不亢,太懦弱的話也會受到欺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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