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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新聞才知道ㄟ,原來4月14號在日本也是一個鮮為人知的特別節日,叫做「オレンジ デー/ ORANGE DAY/橙日」,是我們四國愛媛縣的橘農於1994年所提案的節日(有別於12月3日的「みかんの日/ 橘日」)。我們愛媛的橘子可是全國有名,連台北都買得到哦(^_^*)。

提案的緣由,來自於 ORANGE 在花語中代表「新娘的喜悅」。因為它的花和果實同時結合,在歐洲代表愛與繁榮的象徵,很多新娘在結婚時將橙花別在頭飾上,以示能幸福美滿。

於是洞察商機的日本企業,繼2月14日「情人節」、3月14日「白色情人節」之後,將4月14日定為「第三個愛的紀念日」。所以在這一天,可以提著橘色的禮物去拜訪心上人的家,就是送橘子,會不會有點土?哈哈(^^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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